郎中中心小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
关于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度本管理制度。
1、固定资产管理办法:
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、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。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。
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。参与大型、精密仪器和大宗物资购置,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和和验收工作。审核批准固定资产调剂、处置及对外出租等手续;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统计工作;监督、检查固定资产管理、维护和使用情况。
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、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。
会计部门按照固定资产范围、分类和计价设置固定资产总帐,按月与学校财产管理部门核对。
财产管理部门或专管人员建立固定资产卡片、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簿,大批同类资备查帐簿,并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,保证帐帐相符、帐卡相符、帐实相符。
2、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
各部门(包括班级)应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。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、定期检测或者修缮,确保完好和使用。
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,确需出租出借的,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,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。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备手续。收回时进行勘验。
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。开学初登记,中途检查,学期结束考核,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的奖惩。并且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,分清责任,按照规定追究责任。
3、固定资产增加与处置按照编号文件规定执行。
2012.9